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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秦皇岛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5-05-07 15:00   审核人:


各分工会:

接市总工会通知,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组织评选2025年秦皇岛市劳动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对象

2020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秦皇岛市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 农民和其他劳动者。 “秦皇岛市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副厅(局)级及以上干部和县区主要负责同志不参加评选;已获得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称号和享受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不参加评选;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评选;现役军人、外国人、港澳台人员不参加评选;已故人员一般不予追授。

二、评选表彰数量和结构比例要求

全市评选表彰秦皇岛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50名,其中 秦皇岛市劳动模范不少于70%(106名)、秦皇岛市先进工作者不超过30%(44名)。评选表彰人选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44名秦皇岛市先进工作者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15%。

推荐评选期间发生职务变动的,以最高级别职务身份参评。

三、评选条件和否决条件

( )评选条件

秦皇岛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爱岗敬业,积极创新创造,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 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4. 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5. 在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文化软实力和文化影响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 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 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否决条件

1.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不得推荐。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人员不得推荐。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执法执纪部门正在对其调查处理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推荐。

4.2020年以来,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或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和负责该方面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1)违反企业用工规定、 未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情形的企业;(2)存在能耗超标且未落实完成整改的企业;(3)环保罚款数额较大且未落实完成环保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4)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企业;(5)存在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企业;(6)一年内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的企业;(7)存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8)不按法律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缴拨工会经费,不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的单位;(9)存在重大劳动争议纠纷、因违反法律法规引发职工群体性事件的单位;(10) 存在较大金融风险的单位。

四、推荐评选程序

推荐人选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居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等民主程序,以差额方式推选,并经所在或上级党组织批准,在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逐级审核上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单位全称、职务、职称、简要事迹和举报方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奖励办法

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秦皇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  者表彰大会,对受到表彰的人员分别授予“秦皇岛市劳动模范” “秦皇岛市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一次性奖金3000元。


附件:1.初审汇总表

     2.征求意见表

     3.秦皇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校工会

                                         2025年5月7日


附件【3.秦皇岛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审批表.doc已下载
附件【1.初审汇总表.xls已下载
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高管征求意见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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