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文件精神,为了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提高全市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决定2016年继续在我市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交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互助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经研究,2016年我校符合参保资格的教职工费用统一由工会经费支付,不再由教职工个人支付。
教职工在2016年发生医疗费用达到互助要求后,填写《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申请表》到工会盖章,附带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到大病医疗互助中心进行申报。相关通知文件及申报相关材料见附件。
参保2015年大病医疗互助的教职工2015年发生医疗费用达到互助要求的请到大病医疗互助中心进行申报。如外地就医或需要医保中心结算的,可以医保中心结算后到大病医疗互助中心进行申报。2015年的费用可以2016年进行申报,具体时间截点以互助中心通知为准。
如有不明事宜可咨询校工会或者大病医疗互助中心。
校工会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8068884。
大病医疗互助中心电话:3522351、3252237、3560703
附件:一、 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细则
二、《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三、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申请手续
工 会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