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学校文件
当前位置: 首页>>规章制度>>学校文件>>正文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026-10-27 17:18   审核人:

东秦工〔2025〕9号

为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基层工会,提高工会经费对工会会员的惠及率,确

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依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

办发﹝2017﹞32 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冀工发﹝2023﹞20 号)等文件,同时结合学校实际,修订本管理办

法。

一、经费来源

校工会将学校工会经费按照一定比例返给各分工会作为会员活动费,用于开

展会员活动。

二、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

(一)职工教育支出

1.用于分工会开展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

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

2.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其中校内外正高级人员标准

不超过500元/人次,正高级以下人员标准不超过300元/人次。

(二)文体活动支出

1.用于分工会开展或参加校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

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

于职工健身活动支出,用于文体比赛优胜者的奖励支出。年度分工会可根据工会

特色开展不超过4次的文体比赛,设置奖项的,一等奖奖品金额不超过100元、

二等奖奖品金额不超过80元、三等奖奖品金额不超过60元 ;不设奖项的比赛,

可发放人均不超过50 元的纪念品;奖励范围不得超过整个活动参与人数的三分

之二。不得以文体活动为由,普发纪念品。

2.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确需统一着装的,可按实际参加人员购

买服装(含鞋帽),购置金额不超过200元/人,两年内不得重复购置。购置活

动器材按实际需要确定。举办文体活动需外请裁判的,其劳务发放标准每人每半

天不超过200元。分工会委员不得领取劳务费。

3.春秋游活动要做到当日往返,不得到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

庙等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会员一年限参加一次(组织者可参加2

次),支出标准不超过150元/人次。

4. 分工会可组织会员开展职工春节联欢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

并可参照不设置奖项的文体比赛为参演人员发放不超过50元的纪念品。

(三)宣传活动支出

用于分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

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

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

会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会员活动支出

参照校工会关爱职工工作规定执行,当教职工遇到结婚、生育、住院、退休

等情况时,分工会按照规定给予祝贺和慰问。要求各分工会干部具体组织、主动

前往探访,从精神和物质两方面送上学校的关怀和温暖。

(五)其他活动支出

用于分工会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工会小组开展的“三育人”立项活动支

出等。

(六)职工服务支出

1.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用于分工会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

训等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劳动技能竞赛奖励范围不得超过整个

活动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最高奖励不超过200元/人。

2.建家活动支出。用于分工会小家建设等活动方面的支出。

3.职工创新活动支出。用于分工会开展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职工创新

活动发生的支出。

4.其他服务支出。用于分工会组织开展会员心理咨询等其他方面的职工服务

支出。

分工会可组织“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慰问范围为有 14周岁以下儿童且

参加活动的职工,慰问支出参照文体比赛纪念品标准,人均不超过50 元,不得

未组织活动直接使用工会经费购买发放慰问品。

分工会可立足自身工会经费实际,积极争取所在部门场地、人员、经费等方

面的支持,为教职工开展子女托管、托育服务。不得直接用工会经费为符合托管、

工发放补贴。

托育条件的教职

三、报销要求

(一)票据要求

1.发票必须为国家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

2.取得发票时,必须仔细核对以下基本内容:

购买方信息:名称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委员会”;纳税人识别号

为81130300MC07078946;地址及电话为秦皇岛开发区泰山路 143 号,联系电话

8068884;开户行及账号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行,账号13050163560800002580。

销售方信息:销售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码应清晰明确。若以银行转账形式支

付,发票信息中必须包含销售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发票内容:发票需详细写明具体品名、数量、单价及金额,或者附上覆盖有

销售方公章的购物清单,以满足纪检、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审核要求。严禁以文化

用品、体育用品、纪念品等笼统名称代替具体项目名称。

3.发票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严禁涂改、挖补。若发票存在错误,必须由出具单

位重新开具。

4.发票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真伪查验,并将查验

为真的页面打印后,与原始票据一并附上。

5.每张发票须经手人、分工会主席签字。同时,票据上要明确标注活动名称

和用途。

6.所有发票必须经校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报销。

(二)报销要求

1.票据报销应遵循“一事一单”原则进行整理,禁止一张发票涵盖多项活动。

2.文体活动或比赛项目报销,必须附上活动实施方案或通知,以及活动照片

或新闻报道。在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奖品、备品等时,签领手续要规范完善。

文体活动或比赛项目发放奖品和备品需附《文体活动比赛奖品领取签收单》

(附件1,简称签收单)和《活动备品领取签收单》(附件 2,简称签收单),

签收单应详细列出发放物品名称、数量,制表人、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校内外人员酬金(劳务费)报销,需在学校财务系统进行预约,并结合实际

填写《人员酬金发放表》(附件3),写明填表人,由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主席

审核签字。

慰问工会会员报销需填写《工会会员慰问审批表》(附件4,简称审批表)。

购买慰问品,需写明慰问品名称和金额;发放慰问金,原则上发到被慰问会员的

工资卡。审批表要求被慰问人、经手人签字,经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主席审批。

3.发票原则上要求使用当年票据,不允许跨期报销。活动结束后,应在一个

月内完成报销流程,若遇假期,报销时间可相应顺延。

4.当报销金额达到 1000 元(含)以上时,必须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严禁使

用现金支付。若采用网银支付,需附上订单截图和银行流水明细。

5.分工会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如遇特殊情况,年度预算可调整

一次。

四、使用要求

(一)不准利用会员活动费购买购物卡、代金券,搞请客送礼等活动;不准

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发放现金到个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准报销与工

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严禁任何人通过空开发票、多开金额等形式虚报经费,严禁在会员活

动费中列支招待费、餐费、住宿、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发放会员福利。

(三)各分工会主席是分工会会员活动费的第一负责人,要审核把关发票的

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要履行职责,规划好、使用好会员活动费;将学校对

会员的关心、对工会活动的支持落到实处。

(四)会员活动费使用情况要及时向会员公开,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

五、报销截止日期

每年11月20日为各分工会年度经费清零截止日。

六、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

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东秦工〔2019〕2 号)《关于修订<东北大学秦皇岛分

校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东秦工〔2023〕7号)《关于修订<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东秦工〔2024〕7

校有关规定执行。

号)》同时废止。未尽事宜按照校工会和学

附件1.文体比赛奖品领取签收单

2.活动备品领取签收单

3.人员酬金发放表

4.工会会员慰问审批单

附件1

文体比赛奖品领取签收单

年月日

赛事名称:

分工会名称:发放人:

参与人数奖励人数

(团队数量)(团队数量)

一等奖人(个),二等奖人(个),三

等奖人(个),纪念奖人(个)

奖项设置情况

其他奖项设置情况及特殊说明:

序号奖品名称领取数量领取人备注

制表人:分工会主席:

附件2

活动备品领取签收单

年月日

活动名称:

分工会名称:发放人:

序号备品名称领取数量领取人备注

制表人:分工会主席:

附件3

人员酬金发放表

序号姓名金额银行卡号开户行联系电话职称备注

填表人: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主席:

注:1.校内人员在备注中写明工号。

2.发放人员酬金时须附活动通知(方案)、活动新闻或照片。

附件4

工会会员慰问审批单

所在分工会

被慰问人经手人

(手签)(手签)

慰问事由结婚£ 生育( 胎)£ 住院£ 荣休£ 故世£

慰问品

慰问品内容金额

报账金额(大写):报账金额(小写):

慰问金

报账金额(大写):报账金额(小写):

收款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收款人开户行(写明具体所在支行)

及开户行账号(原则上为工资卡)

分工会主席校工会主席

(签名)(签名)

注:住院慰问需附住院证明(如住院小结等)。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委员会2025年3月28日印发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Copyright©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43号   邮编 P.C:066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