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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工会工作规定(试行)
2026-10-27 17:15   审核人:

东秦工〔2024〕1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分工会管理,推进分工会工作规范化,进一步发挥分工

会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事业单位工会工作

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分工会是校工会为加强工会工作,结合学校基层党组织设置、机构

设置等实际情况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分工会是教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

分工会所辖会员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第三条分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

的政治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职能,团结、组织、

引导广大教职工在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积极贡献力量。

第四条分工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的双重领导。

第五条分工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分工会在重大事项

和问题决策前,要向本单位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请示,经分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

后做出决定。委员会成员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委员之间互

相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分工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

向;坚持以教职工为本,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发挥联系教职工

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依法依规,做到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

权;坚持改革创新,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

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努力增强工会工作吸引力凝聚力

战斗力。

第二章组织建设

第七条会员25人及以上的基层党组织或部门可建立分工会;会员不足25

人的,经协商并报校工会批准,可由若干部门联合建立分工会。

第八条分工会每届任期5年,期满进行换届选举。分工会每年至少召开1

次会员大会,100人以上的分工会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设代表30至40人)。

第九条每届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分工会

委员会。分工会可设委员5人,包括主席1人、副主席1人、民主管理委员兼青

年工作委员1人、文体委员兼宣传委员1人、女工委员兼生活委员1人。

第十条分工会委员会必须经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采

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分工会委员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工会

委员会或工会筹备组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组织和

校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分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

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分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工会小组可以以党支部、部门、系、教研室等为单位设置。

第十二条工会小组长由各工会小组选举或推荐,结果经分工会委员会审定

后报校工会。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分工会委员会职责

(一)执行分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校工会的决定,主持分工会

日常工作,领导各工会小组的工作。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协助同级党组

织加强和改进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理想

信念教育,培养教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

(三)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

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积极引导教职工立足岗位做贡献。

(四)积极开展“职工小家”创建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深入开

展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四个一”活动,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体育活动,

丰富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加强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做好分工会会员

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深入推进事务公开,落实教职工的知情权、

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六)做好职工维权工作,注重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在维护学校权益

和集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教职工服务工作,倾听教职工意见,反映教职工诉求,协助党政做

好集体福利工作,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及时开展九必访,组织教职工参加健康体检,

关心关爱教职工,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八)做好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做好会员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做好分

工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九)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管理使用好工会资产。

(十)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分工会主席职责

分工会主席对本单位的工会工作负全部责任。

(一)组织执行分工会委员会、分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贯彻落实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的工作部署;

(二)参加本单位工作会议,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

决问题的建议,切实做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负责分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定期

进行工作总结;

(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教职

工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积极组织开展工会的思想引领、文化体育、职工福利发放、青年教职

工成长、女职工工作等方面的各项活动;

(六)抓好分工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分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的作用,积

极建设“职工小家”;

(七)负责分工会财务和资产的管理;

(八)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分工会副主席工作职责

(一)协助分工会主席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经费预算,做好年终总结;

(二)协助分工会主席召开二级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会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做好民主管理工作;

(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会员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培养教

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发挥好工会教育职能;

(四)组织和鼓励工会会员投身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岗位技能竞赛

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提高会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教职工主人翁意识,调动会

员积极性,发挥好工会的建设职能;

(五)关心教职工生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尽心多办实事,解决实际问

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关心女教职工,做好女职工工作;关心困难教

职工,做好帮扶慰问工作,发挥好工会维护职能;

(六)参加校工会及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七)完成校工会及分工会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六条分工会民主管理兼青年工作委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分工会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

大会)和工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

(二)负责协助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完成分工会提案征集、督办、整

理、归档等工作;

(三)收集和反映分工会教职工对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鼓励青年教

职工积极投入到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建设中,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分工会青年教职工“四个一”成长成才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岗位

技能竞赛;

(五)组织开展有益于青年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活动,丰富青年教职工文化生

活;

(六)关心青年教职工生活,积极反映他们遇到的困难并尽力协助解决;

(七)协助校工会开展未婚青年联谊活动;

(八)参加校工会及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九)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

作。

第十七条分工会文体委员兼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一)围绕校工会中心工作和分工会重点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

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组织分工会会员参加学校及上级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并做好后勤保

障工作;

(三)负责分工会职工小家和分工会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培养教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教职工思想素质;

(六)负责分工会各种会议、活动以及工会系统先进单位、优秀个人的宣传

报道工作;

(七)负责分工会经验材料的撰写,宣传视频的制作和报送;

(八)参加校工会及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九)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

作。

第十八条分工会女工委员兼生活委员工作职责

(一)围绕校工会中心工作和分工会工作重点,开展适合女教职工特点的活

动,提升女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分工会女教职工情况,及时反映她们的意见

和呼声,尽力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三)关心分工会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开展心理疏导活动,落实工会会员健

康体检、女教职工专项体检工作;

(四)负责工会会员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做好入会、转会等会籍管理等工

作;

(五)负责分工会大病医疗互助、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参保工作;

(六)负责教职工困难补助、困难帮扶的各项统计、申报工作;

(七)负责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和生日蛋糕发放工作;

(八)负责分工会会员会费的收缴工作;

(九)参加校工会及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十)完成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

作;

第十九条工会小组长工作职责

(一)了解和关心小组成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注重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

利益,尽可能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

(二)听取小组成员对学院、学校和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部

门和上级工会反映;

(三)支持学院或部门党政做好工作,发挥桥梁纽带和群众监督作用;

(四)组织小组成员开展和参与各种文体活动;

(五)负责“三育人”立项相关工作;

(六)参加校工会及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七)完成校工会、分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校工会将学校工会经费按照一定比例返给各分工会作为会员活

动费,用于开展会员活动。同时,给予年度工会系统评优中获奖的分工会一定奖

励经费,奖励经费用于支持第二年分工会活动和建家使用。

第二十一条分工会要严格按照国家、上级工会有关财经制度以及学校工会

经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把分工会经费收好、管好、用好。

第五章任务要求

第二十二条分工会要在同级党组织和校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

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竭诚为教职工服务,让工

会工作更加贴近基层,贴近教职工,符合教职工意愿,让教职工真正感受到工会

是“职工之家”,工会干部是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团结、组织、引导全校教

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第二十三条分工会要努力争取同级党政领导对工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

级党组织每年对分工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同级行政组织根据自身实际对分工会

开展工作所必要的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等给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分工会应认真履行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

按照《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院

级教职工大会实施细则》要求,落实教职工大会的各项职权,组织教职工通过教

职工大会及其他形式参与各部门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二十五条分工会要密切同教职工的联系,深入基层收集和听取教职工意

见和建议,通过提案及其他形式及时反映教职工诉求,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

益。

第二十六条分工会要按照校工会关于“职工小家”建家的相关规定,积极

开展创建活动,努力争创校、市、省和全国“模范职工小家”。

第二十七条分工会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发展,积极

组织开展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四个一”系列活动;指导工会小组开展“三育人”

立项;开展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积极培育各级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工

人先锋号等,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不断提高教职工思想道德、

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第二十八条分工会要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组织开展女职

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关注女职工身心健康,做好关爱帮困工作;关心女职工

成长进步,积极发现、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第二十九条分工会要坚持开展送温暖活动,落实九必访,关注职工最关心、

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问题,切实为教职工

办实事、解难事,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

第三十条分工会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和教职工协会组织开展

的文化体育活动,结合部门特点和优势开展特色活动。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教职

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构建和谐校园。

第三十一条分工会要认真执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

施细则》,遵守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将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

和工会活动。

第三十二条分工会干部应围绕素质提升、活力增强、作风改善的目标,增

强服务发展的能力、凝聚职工的能力,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第六章考核评优

第三十三条校工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工会系统考核评优。评优标准按照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职工小家”建设办法》中规定的建家内容,从组织建设、

民主管理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维权与保障工作、参与校工会各项工作、自身特

色工作及活动、其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参见附件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年度工作考核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由校工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工会年度工作考核表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分工会

年度工作考核表

分工会总得分: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得分

1.党委行政重视、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坚持党建带工建,分党委(直

属党总支)每年对分工会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有会议记录。

组织建设工作2.组织健全,按期换届,工作规范,维权到位,作用明显,教职工信赖。

3.创建“职工小家”有载体,硬件设施到位,服务内容丰富。

4. 会员会籍信息更新及时,“秦工之家”网上会员入会率达100%。

5. 会员遵守工会章程,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1.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经常收集和听取教职工意见和教职工诉求。

服务教职工工作2.坚持开展九必访,送温暖活动,慰问及时到位。

3.“大病医疗互助”工作规范,服务到位。

4.做好职工体检等各项工作。

1.围绕女教职工素质提升自主开展活动。

2.关爱女教职工,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女职工工作

3.认真统计女教职工相关信息并做好计划生育信息统计工作。

4.及时组织女教职工体检,组织参加安康保险。

1.坚持二级“双代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和工

民主管理工作代会(工会会员大会),落实教代会职权。

2.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发展提出有价值建议和意见,

形成高质量提案。

宣传工作1.每年上报上级工会可选用信息不少于5篇。

2.工会工作创特色,在国家、省、市级媒体刊登或电视上报道的。

1.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参与校工会

2.组织单位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和教职工协会等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

各项工作与

3.承办校工会开展的大型文体活动。

活动情况

4. 组织或参加院、校、市等教学比赛、岗位技能竞赛。

1.积极组织开展青年教职工成长成才“四个一”系列活动。

独立开展文体

2.积极开展三育人立项活动。

活动情况

3.自主举办文体活动,结合活动次数、参与人数、影响力、特色

与效果考评。

1.按时提交年度分工会预算,合规合理使用分工会活动经费,经费主

要用于为教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2.分工会工作台帐,齐全、准确、规范(纸质版、电子版)。

3.按时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其他工作

4. 对工会工作安排、活动开展、经费使用、推荐优秀等,集体讨论决

定,会议有记录。

5. 积极组织工会干部参加校工会以及上级工会培训。

6. 分工会资产有专人管理,资产使用得当,无流失、废弃情况,并按

时完成年末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1.获批全总、省、市“模范职工小家”。

考核加分2.参加校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获全总、省、市优秀组织奖的;

标准3. 在校工会主办的活动中,获得团体前三名。

4. 年度在校工会推出的宣传报道超过5篇。

5. 本工会工作被省总、全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

注:具体加分情况,以校工会年底述职评优公布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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