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省总女职工委员会与保险公司联合为女职工“量身定做”的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解除后顾之忧的一项险种。工会本着自愿参保的原则,组织广大女教职工参保。因2015年部分女职工已经参加保险,为避免因未及时续保,造成不能赔付的问题,请有意愿参保且尚未发现患妇科恶性肿瘤的女教职工于 3月 29日 前到工会(大学会馆117)报名参保,参保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保险费用。
一、保险方案:
方案(一):
保障方案 |
保费 |
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保险金1万 |
20元/人/年 |
意外身故保险金3000元 |
只可投保一份 |
方案(二):
保障方案 |
保费 |
乳腺癌、子宫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阴道癌保险金2万 |
50元/人/年 |
意外身故保险金1万元 |
做多可投保两份 |
二、相关说明:
1、被保险人首次投保本保险时,本合同生效日起30日为等待期,续保无等待期。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为初次发生原发性妇科癌的,不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发生原发性妇科癌的,不给付保险金。
3、保险中的原发性妇科癌不包括原位癌。
4、本保险为团体保险,保险公司出具团体人身保险单,投保后,保单原件保存到工会,有需要的职工可到工会取。
工 会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