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按照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规定》和《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七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将于3月召开,现就学校“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
2. 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3. 有大局意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4. 三年内即将退休的教职工原则上不宜担任学校“双代会”代表,具体年龄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因工作需要需担任代表的领导干部不受此条件限制。
二、代表团名额分配及构成
代表团以分工会为单位组建,全校教代会代表总数占全体教职工的比例为10-15%,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应当根据实际,保证一定比例的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代表,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分工会在确定代表团组成时,除考虑附件1外,还要注意以下三点:
1. 代表团组成要照顾到覆盖面,原则上要求各基层组织和各系列都要有一定数量的代表。
2. 在代表团人数不变的基础上,代表团的构成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微调。
3. 校领导的代表资格经所分配的选区选举。
三、代表产生过程
1. 代表候选人推选
(1)分工会委员会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确定本代表团名额分配方案及组成结构;
(2)各工会小组依据本代表团名额分配方案和组成结构,推荐本代表团的代表预备候选人;
(3)分工会委员会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领导下,根据各工会小组推荐意见,按10%差额率确定本代表团的正式候选人。
2. 代表的正式选举
(1)学校“双代会”代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选举产生;
(2)分工会组织召开院级教职工大会(分工会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过半人数同意,候选人方可当选为代表;
(3)分工会将学校“双代会”代表名单(草案)(见附件3)报校工会,经审核后,成为学校“双代会”正式代表。
3. 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的产生
每个代表团设正、副团长各一名,由本团代表推举产生,学院代表团团长原则上由分党委书记担任,副团长由分工会主席或其他人选担任,其他代表团团长原则上由基层党组织书记担任,副团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人选需上报校工会审核。
4. 分工会上报代表团名单截止时间为1月13日。
选举“双代会”代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新一届“双代会”顺利召开,各分工会应认真组织,精心实施,按时完成任务,保证代表选举工作有序、公平、公正地进行。
附件1.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件2.第七届“双代会”代表名单(草案)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会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