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6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依法开展工作,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职工生活、推动学校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总结经验,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校工会决定开展2016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
1.担任学校工会委员或分工会委员;
2.自觉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投身学校建设与发展,对工会工作积极、主动、热情,协调能力强,认真谋划工会工作,活动受益范围广、受益人群较多。
5.及时反映教职工意见,关心教职工生活,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二)工会积极分子
1.来校一年及以上的学校在岗工会会员;
2.自觉维护学校发展稳定大局,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
3.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5.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一年内受到过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和党内各类处分的人员不得申报以上奖项。
二、评选数量
(一)优秀工会干部,每个分工会可推荐1名;各分工会主席依据情况自行申报,不占名额。
(二)工会积极分子,依据后附名额推荐(对于积极承办学校工会活动的分工会适当增加名额)。分工会积极分子由各分工会自行评选表彰。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会员填写申报表、自行申报,分工会汇总;
2、分工会委员会审核,确定推荐人选,提交校工会;
3、校工会汇总各分工会推荐情况,公示;
4、经校工会委员会审议,确定表彰人选。
四、注意事项
(一)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核,确保质量。
(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评选条件,被推荐人要自下而上产生,群众公认。
(三)2017年5月18日前,各分工会将《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和《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工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neuq.edu.cn。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优秀工会干部申报表
3.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工 会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