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世代献身教育事业,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光荣从教的良好氛围,河北省教育厅、教育工会下发了《关于评选“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已获得过“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直系(指家庭成员有血缘关系的,如:本人、父亲、祖父或祖母;本人、母亲、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余均不视为直系)连续三代(含三代)以上终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学校证明),其中有一代仍在教学一线。
2、三代中,其中至少有1名成员获得过设区市(地)及其以上劳动模范、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三育人标兵等综合性荣誉称号的。
3、教育世家为双(多)子女,子女都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要分别单独申报。
三、申报材料
“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二份(双面打印),并附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A4纸双面打印)和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凡符合上述条件拟申报“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家庭,请于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工会(大学会馆107室),联系电话:8068884
附件:“河北省优秀教育世家”申报登记表/upload/file1363051442204.doc
工 会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