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工作已进入互助补偿结算阶段。由教职工本人(或者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秦皇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理大病医疗互助手续。
申请互助时应提交的资料:
1、《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申请表》表4(见附件),加盖工会公章;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
3、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门诊慢性病本原件或复印件;
4、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出院时直接结算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收费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以及当地医保部门出具的结算单;如医保中心留存原件,需提供加盖医保中心有关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已进入大病保险报销的,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及大病保险的结算单;
5、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需提供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病例(首页、住院记录、出院记录、手术报告、病理切片、血液检验报告单等)
6、个人结算型帐户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本人)(中国银行)
7、大病互助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3522351、3252237
秦皇岛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地址:燕山大街西段广顺厚现代城新建里6-8号。
附件:一、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金申请表
二、关于印发《秦皇岛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办法(试行)》和《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秦皇岛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