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市困难职工普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的工作,现对我校困难职工情况进行普查。
对照《关于加强困难职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冀工办发[2014]36号)(附件一)文件中的困难职工的认定标准,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将“申请录入困难职工的必备手续”(附件二)中需要的材料于3月30日前报至工会办公室(大学会馆117室),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8068884。
附件:
一、《关于加强困难职工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冀工办发[2014]36号)
二、申请录入困难职工的必备手续
工 会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