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秦皇岛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提高在职职工医疗保障水平,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职工大病医疗互助。
根据文件要求,交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互助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依据上级文件,2017年我校符合参保资格的在职教职工费用统一由工会经费支付,不由教职工个人支付。
校工会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8068884
大病医疗互助中心电话:3522351、3252237、3560703
附件1:《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细则》
附件2:《<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实施细则>补充规定》
附件3:《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补偿申请手续》
校工会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