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安排,为总结工作,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今后的工会工作,校工会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工作,以表彰各分工会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做好分工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安排
1、组织领导。评选工作由校工会组织实施,各分工会具体负责做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
2、评选名额分配:每个分工会在来校两年以上的会员中,评选出2名“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3、时间安排:2015年3月24日以前,各分工会将“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1份报送工会办公室。
4、奖励办法: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5、分工会主席可直接申报。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法》,遵守《工会章程》,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对承担的工会工作认真负责;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
2、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在群众中有威信。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4、积极参加工会组织各项活动,起到骨干作用,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专长。
附件:一、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二、关于评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工 会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