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让教职工在繁忙的工作中得到放松,愉悦身心回归自然,增进同事间情谊,增加凝聚力,使教职工以更加充沛的精力更好地投入本职工作。经校工会研究决定,2016年度将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要求:
1、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在保证安全和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自行选择时间开展春游秋游活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春秋游活动的范围必须控制在秦皇岛内,并做到当日往返。
2、各分工会认真组织,深入宣传,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同时周密安排,确保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
3、此项活动各分工会需向校工会进行备案(活动内容、时间、地点等)。
4、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将相关资料(图片、新闻稿件)发送至校工会邮箱:ddfxgh@163.com。
二、活动经费及其他
1、每位教职工每年只能参加一次春游秋游。每人不超过120元。
2、组织形式报旅行团或自己组织均可。
3、可以办理借款后冲账,也可以开展活动后来工会报销。报销单据包括:活动通知、发票、合同(如报旅行社)、参加人员名单。
工 会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