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材料
①夫妻双方《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户籍登记卡原件;
②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
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即一孩准生证)
④夫妻近期合影照片一张(小二寸)
⑤孕检证明原件(加盖医院公章),尿检或B超均可。
⑥再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原件
二、其他
1、夫妻二人(本人)带好上述材料到在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免费进行办理。
2、如在外地进行办理,需要提供《婚育情况证明信》的教职工可来工会办理相关证明信。
3、教职工办理后将复印件1份交回计生办(大学会馆107室),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8068884。